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漳州市森星工贸有限公司
厦门承兆家具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厦门承兆家具有限公司价值1324626.12元(其中保全标的1303098.12元、案件受理费16528元、保全费5000元)的等值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3-11
发布日期 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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