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雪莲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双雪万达涂料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法院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北京市双雪万达涂料有限责任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市双雪万达涂料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306元,减半收取计1653元,由北京市双雪万达涂料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已交纳)。

裁判日期 2021-09-13
发布日期 2021-12-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