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西藏南伊藏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2021)藏0103民初1795号民事判决;

二、西藏南伊藏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雷*支付货款20377.5元;

三、西藏南伊藏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雷*支付逾期付款损失248.26元;

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57.82元(雷*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157.82元(雷*预交),均由西藏南伊藏医药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12-10
发布日期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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