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郴州市虹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郴州市虹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完成原告***购买的位于郴州市御水湾小区第3栋5层502号房屋所属的该幢商品房的权属初始登记,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被告郴州市虹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并通知原告; 二、被告郴州市虹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支付原告***违约金2345元。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郴州市虹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20 |
| 发布日期 | 2020-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