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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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华剑置业有限公司 娄底市中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华剑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湘1302民初1327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被告:湖南华剑实业集团,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湖南华剑实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娄底市中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双峰县华剑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新化县。 原告***与被告湖南华剑实业集团、湖南华剑实业有限公司、娄底市中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双峰县华剑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乐琳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三日 书记员谭文武 |
裁判日期 | 2020-04-13 |
发布日期 | 2020-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