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宁强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汉中大洋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经审查,决定本案收取执行费3000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2015)宁强执字第00131号案件执行完毕。

申请执行费3000元,由被执行人宁强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5-12-29
发布日期 2021-12-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