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张家界通盈建材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张家界通盈建材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150425元或者查封、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张家界通盈建材有限公司等额价值的财产。

二、上述冻结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查封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申请执行人未申请续冻结、查封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4-08
发布日期 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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