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张家界通盈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张家界通盈建材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150425元或者查封、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张家界通盈建材有限公司等额价值的财产。 二、上述冻结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查封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申请执行人未申请续冻结、查封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08 |
| 发布日期 | 2020-0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