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荆州红星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高**与被告荆州红星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停车位合同》于2021年6月21日解除;

二、被告荆州红星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高**返还车位款60000元;

三、原告高**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荆州红星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2000元;

四、驳回原告高**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30元,由原告高**负担730元,被告荆州红星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8-18
发布日期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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