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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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 长治县城新建路金盾书店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法院 |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长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在审理过程中申请变更诉讼请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应予准许;原告长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提交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长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长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1-12-03 |
发布日期 | 2021-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