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
长治县城新建路金盾书店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院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长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在审理过程中申请变更诉讼请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应予准许;原告长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提交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长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长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12-03
发布日期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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