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临汾市煤炭气化公司
山西同世达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临汾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临汾燃气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被执行人山西同世达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原煤炭气化(集团)临汾燃气有限公司、临汾市煤炭气化公司名下银行账号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3-19
发布日期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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