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调解书

发布于:2021-12-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临汾市茂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河南天鹅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调解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沁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被告订立的合同编号为TE2021336769《铝型材购销合同》。

二、被告临汾市茂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欠付原告河南天鹅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货款309646元、违约金19102元,共计328748元,被告临汾市茂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30日前支付原告164374元,剩余164374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清偿完毕。如第一期逾期付款,被告需另行支付原告违约金5000元,且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未还款项、违约金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被告刘**、赵**、刘**、何**对本协议第二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双方其他不再争执。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047元,保全费2120元,由原告河南天鹅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11-05
发布日期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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