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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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黎城县顺祥运输有限公司 吕梁市神龙运业有限公司离石分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垣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平鲁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沁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垣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原告雷**、原告雷**关于受害人雷林柱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合计242823.3元; 二、被告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原告雷**、原告雷**关于受害人雷林柱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合计178560元; 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平鲁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原告雷**、原告雷**关于受害人雷林柱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合计64263.3元; 四、待赔偿款到位后二原告返还被告王*垫付的30000元; 五、驳回原告雷**、原告雷**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683元,由被告王*承担2342元,由被告惠*承担234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9-29 |
发布日期 | 2021-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