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黑龙江省鑫慧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鸡西市鸡冠区红伟砖厂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林口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有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现原告以自行协商解决为由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鸡西市鸡冠区红伟砖厂撤诉。 案件受理费8828元,已减半收取计4414元,由原告鸡西市鸡冠区红伟砖厂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1-10-21 |
| 发布日期 | 2021-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