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法院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孟*护理费12800.00元【(264天-8天)×50.00元;

二、驳回原告孟*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10.00元,减半收取5.00元,由被告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10-25
发布日期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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