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强县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2014)宁强民初字第00293号民事调解书限2014年5月20日前履行10000元执行完毕。

申请执行费50元,由被执行人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5-11-12
发布日期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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