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万安欧乐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万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经处置未成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所涉被执行人的系列案申请执行人向本院发起以物抵债申请,本院决定恢复执行,并以(2021)赣0828执恢1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万安欧乐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高**、张清香所有土地和房产整体以最后一次流拍价抵债交付申请执行人康**等债权人,抵偿(2017)赣0828民初181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20万元)。申请人同意以物抵债结案,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
| 裁判日期 | 2021-05-17 |
| 发布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