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西阳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将本院执行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长中民二初字第00330号民事判决书即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与山西阳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指定到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录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
| 裁判日期 | 2021-08-27 |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