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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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本案申请执行人享有的债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但债权的实现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在本次执行程序中,本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调查,申请执行人亦未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06-16
发布日期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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