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省广晟冶金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博白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公司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2 准许原告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8242元,减半收取9121元,由原告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1-06-23 |
| 发布日期 | 2021-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