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哈尔滨市老胡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 |
| 法院 | 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张**与被告哈尔滨市老胡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2019年10月8日签订的土地转包合同。 二、被告哈尔滨市老胡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给付原告张**土地转包费23,230.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三、被告哈尔滨市老胡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给付原告张**律师费600.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四、被告哈尔滨市老胡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转包的26.5亩土地返还给原告张**,并恢复到可耕种状态。 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80.00元,由被告哈尔滨市老胡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负担。 如被告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权利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法定期限为二年,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的权利。 |
| 裁判日期 | 2020-10-16 |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