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鸿硕精密电工(湖北)有限公司 东莞市精准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鸿硕精密电工(湖北)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483元,减半收取计1241.5元,由原告鸿硕精密电工(湖北)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1-06-17 | 
| 发布日期 | 2021-12-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