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久久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晓龙天宇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告安徽久久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或其他财产予以查封,查封金额为9000000元,查封期间,未经法院允许,不得进行转让等妨碍查封的行为。查封期间为一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7-15
发布日期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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