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杨*与王晓波于2012年6月5日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继续履行;

二、王晓波、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杨*办理位于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194幢3单元30401室房屋(房权证号:西安市房权证碑林区字第112XXXXXXX-2-194-30401号)的过户手续。

案件受理费4300元、保全费1270元,由王晓波承担(该款杨*已预交,王晓波应予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杨*)。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1-12
发布日期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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