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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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北金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将被申请人河北金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冀T×××××轿车予以查封,期限为两年。 案件申请费3670元,由申请人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6-09 |
发布日期 | 2021-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