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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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天马泵阀集团有限公司 天长市千秋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天长市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长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天马集团新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将被执行人安徽省天马泵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天长市新河北路53号房地产[房地权证号:房地权天2005字第933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天2014006486]作价416770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安徽长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抵偿债务。位于天长市新河北路53号房地产[房地权证号:房地权天2005字第933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天2014006486]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安徽长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时起转移。 二、申请执行人安徽长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
裁判日期 | 2019-06-28 |
发布日期 | 2020-0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