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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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吉林森工云龙木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法院 |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牛**对吉林森工云龙木业有限公司享有职工破产债权72900元; 二、驳回牛**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200元,由牛**负担1592元,由吉林森工云龙木业有限公司负担160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1-17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