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泸州诚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西省万全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万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江西省万全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82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1020元,由原告江西省万全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1-09-29 |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