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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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澳亚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广西桂果食品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广西桂果食品有限公司、广西澳亚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175764元或查封被执行人******广西桂果食品有限公司广西澳亚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相当于175764元的财产(详见查封清单)。 查封财产期间,被查封的财产由被执行人***、***、广西桂果食品有限公司、广西澳亚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负责看管。从查封财产裁定送达之日起5日内仍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财产,偿还债务。 对不动产、动产的查封期限分别为三年、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申请执行人书面向本院申请续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01-21 |
发布日期 | 2020-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