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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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不正当竞争纠纷
法院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杭州格凯商贸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6609元,由原告杭州格凯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户名、开户行、指定账号详见《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

裁判日期 2019-11-28
发布日期 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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