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 内蒙古东鸽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新飞家电有限公司 河南新飞制冷器具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原告(反诉被告)河南新飞家电有限公司诉讼请求; 二、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内蒙古东鸽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反诉请求。 案件受理费500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250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和河南新飞家电有限公司负担。反诉费1730元,减半收取计865元,由被告(反诉原告)内蒙古东鸽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及副本八份,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