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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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莘城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顺发置业有限公司 山东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将被申请人位于莘县御景华府项目中的房产(价值120万元,详见查封清单)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间不得买卖、出租、抵押、设立权利负担。 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原告莘县莘城建设有限公司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