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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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20)粤0605民初21767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 二、撤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20)粤0605民初21767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二项、第五项; 三、驳回黄*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本诉受理费5391.24元、财产保全费4011.23元,合共9402.47元,由黄*负担7938.47元,佛山市南海韵飞快递服务有限公司负担1464元;反诉受理费2900元,由佛山市南海韵飞快递服务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由黄*负担2640元,佛山市南海韵飞快递服务有限公司负担负担616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5-19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