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润邦药业有限公司 福建宝丽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福建宝丽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福建宝丽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4319元,减半收取7159.5元,由原告福建宝丽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1-12-23 |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