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辉能达电气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许原告江苏辉能达电气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二、准许反诉原告徐**撤回起诉。

本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原告江苏辉能达电气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江苏辉能达电气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反诉原告徐**已预交),由反诉原告徐**负担。原告江苏辉能达电气有限公司及反诉原告徐**应在本裁定生效后十五日内到本院办理诉讼费用退费手续。

(此页无正文)

裁判日期 2021-08-11
发布日期 2021-12-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