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苏州富士佳电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本案立案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故本案已符合执行终结的条件。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苏0509执476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1-11-04 |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