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融荣投资有限公司兴义分公司
贵州融荣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款纠纷
法院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限贵州融荣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清偿***、***本金379772元及利息142445元。

二、驳回***、***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诉讼费12058元(其中案件受理费11458元,公告费600元),由***、***负担3834元,贵州融荣投资有限公司、***负担8224元(向***、***直接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5
发布日期 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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