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恒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扣划、扣留、提取被执行人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的存款或其他款项人民币5,976,405.00元及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本金为5207584.75元自2012年5月1日至2018年10月16日止期间的利息,本金为768820.25元自2013年5月1日至2018年10月16日止期间的利息)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冻结、扣划、扣留、提取被执行人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的存款或其他款项人民币387,877.78元及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2013年7月18日至2018年10月16日止期间的利息)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175.00元,执行费59,362.00元。同时可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详见查封扣押清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1-1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