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经审查,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的申请于法无悖,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慧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96元,减半收取计448元,由原告上海慧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1-11-22 |
发布日期 | 2021-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