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夏三越嘉品商贸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永宁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乔某名下位于永宁县闽宁产业城宁夏创业谷中小企业产业新城10号楼1号房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宁(2018)永宁县不动产证明第XXXX号)。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宁夏三越嘉品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3-24 |
| 发布日期 | 2020-0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