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干县东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江西天部地基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新干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新干县东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177810.85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2-17
发布日期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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