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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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2021)苏0813刑初93号刑事判决书中缴纳罚金220000元、追缴受贿所得赃款450626元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要继续履行本院(2021)苏0813刑初93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缴纳罚金220000元、追缴受贿所得赃款450626元的义务。 |
裁判日期 | 2021-12-07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