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白银平川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撤回起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权利所作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白银平川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白银平川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12-03
发布日期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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