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执行查封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雅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山支行
四川省克鲁尼茶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正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山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执行人四川省克鲁尼茶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雅安市名山区X镇X路X号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川(2016)雅安市名山区不动产权第000XXXX号],查封期限为三年;

查封被执行人四川省克鲁尼茶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全部生产机器设备,查封期限为二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

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9-16
发布日期 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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