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扣划被执行人郁金和在浦发银行榆林府谷支行账户内存款元至府谷县人民法院案件专户在中国建设银行府谷县人民西路支行6232814120000421292账户内。 续行冻结被执行人郁金和在浦发银行榆林府谷支行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次冻结到期如需续行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重新提出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1-02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