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中止对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xxx号xx栋xxx号房屋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日期 2020-03-18
发布日期 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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