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朝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法院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经审查认为,现被告朝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处于破产重整关键阶段,本案因案情复杂,为保护地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最大限度的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案应中止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裁判日期 2021-05-07
发布日期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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