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朝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法院 |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现被告朝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处于破产重整关键阶段,本案因案情复杂,为保护地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最大限度的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案应中止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
裁判日期 | 2021-05-07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