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16 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上海善见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原告善见城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古**停止侵害《害你在心口难开》包装设计图案、卡牌设计、牌背设计著作权的行为;2.判令被告古**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00,000元;3.判令被告淘宝公司删除被告古**在淘宝平台上的侵害《害在你心口难开》包装设计图案、卡牌设计、牌背设计著作权的链接,并与被告古**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事实与理由:2015年原告股东李游佳为完成工作任务创作了涉案美术作品《害在你心口难开》包装设计图案、卡牌设计、牌背设计,主要使用在原告生产的“害在你心口难开”游戏卡牌产品上,并于2015年1月25日起在原告经营的淘宝店铺“善见城文化”(掌柜:“come4trade”)上销售该产品。著作权人李游佳分别于2016年6月15日、2020年5月2日与原告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授权书,约定有关涉案美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原告有权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原告调查发现被告古**在被告淘宝公司所有并管理的淘宝平台开设名为“软泥怪世界玩具屋”的店铺,销售侵害《害你在心口难开》系列作品著作权的游戏卡牌,并在销售宣传页面中使用了涉案美术作品。原告通过公证购买方式对该侵权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原告认为,被告古**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在其销售的产品上使用涉案美术作品,构成侵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等责任。淘宝公司作为网络服务平台,在原告多次要求下一直未将侵权产品下架,导致原告损失不断扩大,构成共同侵权。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中,善见城公司主张被告在网络平台销售涉案商品的行为属于信息网络侵权行为,上海市作为善见城公司住所地,系侵权结果发生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应由本院管辖。对此,本院认为,虽然被诉侵权产品发生在网络环境中,但网络平台仅是进行交易的媒介,并非与网络有关的侵权行为均可认定属于信息网络侵权行为。本案中,认定侵权主要是以被控侵权产品上所使用图片是否侵犯善见城公司著作权为判定基础,其有别于信息网络侵权行为,不应适用前述规定,故被侵权人住所地不是本案管辖连接点。

根据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本案中,善见城公司通过网络邮寄方式购买了被控侵权产品,收货地址为上海市,但该地址并非侵权行为实施地,亦非侵权行为直接产生的结果发生地。另,本案各被告户籍地、住所地均不在上海市,善见城公司亦无证据表明本案的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位于本院管辖范围之内,故本案应当依据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被告古**户籍地是广东省普宁市,依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的相关规定,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广东省普宁市辖区内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故本案应移送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移送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12-16
发布日期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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