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行政复议 |
法院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行政裁定书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大兴住建委对被执行人吴**作出的《裁决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规正确,应准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七条,裁定如下: 申请执行人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执行的京兴住建裁字[2021]第25号《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本院准予强制执行,由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
裁判日期 | 2021-09-30 |
发布日期 | 2022-0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