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靖远县宏源商贸有限公司
靖远利恒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靖远县宏源商贸有限公司、靖远利恒冶金有限责任公司、路坤中的银行存款4701882.3元(其中借款本息及案件受理费共计4652952.3元,执行费48930元);

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靖远县宏源商贸有限公司、靖远利恒冶金有限责任公司、路坤中的收入4701882.3(其中借款本息及案件受理费共计4652952.3元,执行费48930元);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靖远县宏源商贸有限公司、靖远利恒冶金有限责任公司、路坤中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5-14
发布日期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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