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撤诉,是对其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08-10
发布日期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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